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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平 发表于 2008-11-13 14:11

两个无耻的小偷,我决不放过你们

西安一名顾客在火锅店就餐时被盗,后通过熟人将店内监控录像调阅出来,锁定了小偷模样,并制作成截图进行“人肉搜索”,试图找到小偷,此举引发了各方争议。



3000元怎么丢的火锅店里吃饭被偷

11月9日,网友“qitechai2008”在天涯论坛发布了一则题为“两个无耻的小偷,我决不放过你们”的帖子,引发了网友的热议。他在帖子中称,11月6日晚,他和几位朋友在西门外一家火锅店吃饭,1个小时后发现衣服口袋内的3000元连同证件全部丢失。后来通过火锅店的监控录像清晰地看到,小偷正是坐在他们后面桌子上的两名男子:一名男子用衣服做掩护进行盗窃,得手后两人立刻离开,前后不过2分钟。帖子上还贴出了视频截图,可以看出小偷作案的过程。发帖网友号召,通过人肉搜索找到小偷,“让他们在痛苦中东躲西藏,惶惶不可终日”,并留下了自己的QQ号和电子信箱。

录像从哪里来受害者通过熟人得到

搜索“通缉令”刚一发出,很快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回应,一名网友认出,这两人可能是西门至土门的闲杂人群,西门附近是这些人的一个据点,要做好长期在西门附近摸查的准备。一些网友甚至表示,愿意和发帖人一起蹲守,共同找到这两个窃贼。

昨日下午,记者来到帖中所说的火锅店,店内姓李的一位女主管证实了这件事。她表示,盗窃发生后,客人就拨打了“110”,警方受理了此案。至于录像是怎么流传出去的,她并不清楚。

西关派出所也证实了此事,但还不清楚受害者发布“人肉搜索”的事情。对于视频录像如何流传到网上,警方表示,他们并未将视频录像交给受害者,很可能是从商家流传出去的。很快,火锅店一位负责人打电话称,受害者通过店内的熟人将录像取走。

警方担忧什么容易打草惊蛇

事实上,很多商家都安装了监控录像,由于缺少相应监管,有关人员取得录像资料后发布到网上,并利用“人肉搜索”手段,对小偷进行谴责的事例并不少见。记者搜索了西安本地的主要网络论坛发现,频频有人发出惩罚小偷的“人肉搜索”帖子,有的网友甚至还开出了悬赏价格。
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分析说,小偷本身就属于非常隐蔽的人群,所以“人肉搜索”会适得其反。他担忧地说,案发后监控录像是很有力的证据,也是破案的关键因素,一旦传出去了,容易打草惊蛇。

律师有何看法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说法不一

采访中,市民对此事形成两种态度,赞成者认为“这是对小偷的有力威慑”,不赞成者认为“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”。

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虎军解释说,公民有将犯罪分子扭送到**门的权利,也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。“人肉搜索小偷”的行为不触及法律底线,这种做法等于协助**门工作。但也有律师认为,普通公民不是执法机关,把录像内容公布,有侵犯他人肖像权之嫌。

发表于 2008-11-13 14:22

hai shi cheng shi dai ren hao dian

蓝色的风 发表于 2008-11-13 14:24

我支持我支持
我支持

yugang 发表于 2008-11-13 14:40

海  你什么时候还玩英文了?

ce114 发表于 2008-11-18 08:25

难度也忒大了吧

weiweiwe1 发表于 2008-11-23 17:03

不发表任何看法。。人之初,性本善呢

默默祈禱oO 发表于 2008-11-23 17:22

我来了啊~~~~~~~~自持你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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